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7-03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任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庶務與收發公文。 (二)公寓大廈見證移交業務 (三)公寓大廈調處委員會相關行政事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g93541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7月3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一併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6914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