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7-17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2.能配合業務夜間(假日)加班。 |
工作項目 | 土木工程等工務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務(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報酬為新臺幣36,316元整)屬職務代理性質,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係代理工務課技士職缺列112年高考3級考試計畫所遺業務,僱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至112年10月左右,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終止契約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1)約僱職代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無需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2)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5)其他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3.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5等職代』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得酌列備取1名,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面談甄選,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6.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本所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內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7.聯絡電話:(02)2992-9891*164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