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3-06-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5-30~2023-06-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現任地政職系職務1年以上,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080001.a@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併請掃描壓縮成PDF為單1檔案上傳。
(二)其他:
1、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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