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7-2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商管相關科系尤佳);如高中(職)畢業,須在本分局擔任約用人員累積滿2年。 (二)具備一定之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所定經商兼職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稅稽徵相關業務。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三)月支報酬:38,948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
聯絡E-Mail | nh19099@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本分局,地址:204211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收件人:銷售稅課林課長收,連絡電話02-24331900轉300,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本次甄選職缺或等級相同業務內容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合適候補人選,則不予增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