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徵求 約僱科員~2023-07-1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視甄選情況備取0-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1~202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具汽、機車駕照及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天然氣事業法及公用天然氣業務。
2、督導瓦斯公司業務。
3、天然氣災害防救相關業務。
4、相關查核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
聯絡E-Mail an039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薪28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36,3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付等費⽤。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僱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試用成績不合格即予以解僱,另約僱期限結束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4、報名文件不⿑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試。⾯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0-2名,候⽤期間為3個⽉。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5、錄取者需配合市府⾨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請⾃備悠遊卡。
6、聯絡⼈賴股長27208889分機6656;業務問題請洽李股長27208889分機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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