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8~2025-07-1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2、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3、具備團隊精神、學習熱忱、抗壓能力、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4、具外語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5、具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具有相關法制實務工作(訂修法規、擬具法制意見)之經驗5年以上尤佳。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訂修及協調推動。 2、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解釋、諮商、陳情。 3、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指引、實務作業範例參考之研究及規劃。 4、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之追蹤、研究及評估。 5、其他有關法制事務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館前路77號5樓 |
聯絡E-Mail | meteor@pd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8016分機238簡小姐。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