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辦事員~2025-05-1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4-30~2025-05-1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2.具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者,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須檢具證明文件)。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icrosoft Office等)。4.積極、負責盡職且具服務熱忱。5.能配合業務加班。6.具備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及駕駛經驗尤佳。7.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工作項目 辦理城市觀光交流、多國語言友善環境輔導、觀光團體整合及聯繫等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E-Mail jf6568@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檢具證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最近一筆派令。(4)最新一筆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合格證書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證明(無則免附)。以上影本文件,均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請掃描合併為一個電子檔)。
3.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程序約需1個月,並得視業務需要辦理筆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此職務係預估缺,於114年6月1日後始出缺。
5.甄選錄取人員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
6.聯絡人與聯絡電話: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張小姐06-6322231轉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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