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2~2025-05-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總務出納業務。 3、財產管理、報表製作、盤點及報廢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 |
聯絡E-Mail | 10065043@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5月8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整合為1個檔案(建議為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至10065043@mail.tycg.gov.tw,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總務組約僱職務代理人」,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三、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37,800元/月。 四、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4⽉29⽇止,如原留職停薪人員留停期滿、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館網站,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