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徵求 技正~2025-05-06

徵才機關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0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職缺公告截止時已無限制轉調情事之公務人員。
(三)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5年以上,徵才截止日前,最近5年考績應有3年甲等。
工作項目 林業技術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大湖工作站(364020 苗栗縣大湖鄉民生路129號)
聯絡E-Mail a0106@fores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符合本職缺職系之派令、銓審函、相關證照或合格證書等文件,例如語言能力檢定相關證明,請一併檢附。
(二)本職缺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逾期或應上傳1-5之證明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視甄試及面談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其名額以不逾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聯絡電話:03-5224163轉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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