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16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圖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具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操作能力,通曉圖書分類法、資訊檢索及應用技巧。 三、熟悉word、excel、power point、google表單等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四、積極任事、細心負責,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第一線服務實務工作經驗且應變能力強者尤佳。 六、具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期刊報紙及樂齡資源區管理 二、辦理期刊業務(期刊報紙裝訂/點收/催缺作業、期刊使用評估等) 三、期刊志工協調人 四、每日輿情剪報 五、勞務承攬(時薪)採購案履約管理 六、閱覽組財產盤點及報廢資料彙整 七、臨時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
聯絡E-Mail | lsu@mail.nt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必備應徵證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男性請檢附退伍令。 二、採通訊報名,請檢附「國立臺灣圖書館各類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以A4格式列印)」及上開應徵證件影本各1份,於期限內寄達本館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三、徵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初選,資格不符(含未附相關證件影本)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通過初選者另行通知參加複選;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報名地址:請以掛號郵寄至「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7樓人事室李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 五、聯絡電話:02-29266888分機8753。 六、僱用期間:本職缺代理期間自本館通知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約至116年4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違反有關規定)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每月報酬以約僱人員三等一階22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0,602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退休公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