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工友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工友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7~2025-11-16 |
| 資格條件 | 1.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 2.國小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有工作熱忱。 4.無工友管理要點禁止僱用之情形(例如:無貪污行為、迴避僱用等情事)。 5.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 工作項目 | 1.辦公廳舍清潔打掃及維護。 2.內、外部公文交換遞送及郵寄。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5樓 |
| 聯絡E-Mail | ak9010@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填妥調僱意願表、履歷表,併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14年11月16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臺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5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工友」,逾期恕不受理。 2.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薪資待遇:依進用人員於原任職機關所敘工餉級數(依「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所訂標準)核給。 4.本項甄選職缺,由本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正取 1 名,得增列候補 2名,面試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5.本職缺係自115年1月16日出缺。 6.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2-27533043轉502;洽詢工作內容:黃課長27533043分機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