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6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1~2025-07-28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護理師: 1.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護理師證書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者及護理師證書者。 二、放射師: 1.國內外大學以上醫藥衛生相關科系畢業,並具醫事放射師或護理師證書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醫藥衛生相關科系畢業,並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及醫事放射師或護理師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衛生保健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任職各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達1年以上,得列入本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職缺甄選之工作經驗計資。)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區衛生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次甄選含以下職缺: (一)中壢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自聘用之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止。 (二)中壢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自聘用之日起至114年11月27日止。 (三)龜山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自聘用之日起至114年11月29日止。 (四)桃園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自聘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17日止。(續聘與否視114年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五)楊梅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自聘用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龍潭區衛生所放射師職務代理人,自聘用之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114年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上述職缺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聘用人員6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三、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 3、畢業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護理師或放射師證書影本。 7、相關經驗證明文件。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衛生所護理師/放射師聘用職務代理人) 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7月28日(星期一)17時前寄(送)達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林先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7月30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備註: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八、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 電話:(03)3340935轉2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