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7~2025-07-25 |
資格條件 | 一、所需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檔案管理、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熟悉WORD、EXCEL電腦操作等)尤佳。 (三)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出差及輪班。 二、且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工作項目 | 一、本館財產、物品管理(含文具庫房)。 二、協助文書管理工作(公文校對)。 三、檔案管理(目錄彙送、庫房管理等)。 四、配合本館藝術展演活動(例假日及晚間)輪值。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
聯絡E-Mail | tjhsu@linux.art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 7 月 25 日前,填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政組)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本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列印,填寫後簽名,電子檔先傳送至tjhsu@linux.arte.gov.tw,報名資料至遲應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人事機構收)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政組)行政助理」及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擬任職務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遴選方式包括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審查通過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視約用人員考核情形辦理續僱,如須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辦理。 四、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1,449元。 五、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七、本案聯絡人: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10574-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