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契約醫務管理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7-29 |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相關學系研究所畢業獲有碩士學位者或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具有擬任工作二年以上相當之工作經驗。(國外學歷應為教育部網站公告學歷獲認定者、或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3.本職務需具有資訊操作能力及會計基本概念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1.會計相關業務及資訊作業(EXCEL、ACESS資料庫)。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務係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每月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 43,890 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主計室) 報名應繳資料:1.碩士學位以上畢業證書或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醫務管理組員二年以上證明文件影本。2.經歷證明文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請將上述文件掃描後上傳。 甄選方式: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考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審查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者,恕不受理退件。 考試注意事項:(1)考試方式:筆試(專業知識)70% 與口試 30%,錄取標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六十分者,不予錄取。(2)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甄試人員甄選成績相同,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僱用。) 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屬實者,撤銷錄取資格。 |
聯絡E-Mail | ldlee@vghtp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2)28712121#86174李先生 email:ldlee@vghtp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