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徵求 輪機員~2023-06-20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月薪36,481元起薪及海上薪資每日增加435元/491元(近海/遠洋)
職稱 輪機員
職系
名額 1名(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6-07~2023-06-20
資格條件 (一)具國民中學或相當初級中學以上畢業,或具有二年以上船上工作經驗者。
(二)體格檢查結果無不合格者。
資格條件補充說明:
(一)與職務相關科系,例如輪機、電機(工)、造船、機械(科)系等(水產)學校畢業尤佳。
(二)具從事船舶輪機工作經驗或其他輪機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已取得(商船)乙級船員適任資格(含有效期限內船員服務手冊及基本安全訓練及保全意識訓練合格證書)尤佳。
(四)本署正進行漁訓貳號漁業訓練船汰建新船計畫,新船屬特種船舶,所屬船員須符合STCW規範。應徵者錄取後,須於新船啟用前(預定為113年9月)取得(商船)乙級船員適任資格(含有效期限內船員服務手冊及基本安全訓練及保全意識訓練合格證書),否則屆時不予續僱。
工作項目 (一)職缺說明如下:
1.接受船長、輪機長及有關幹部船員之監督指揮,從事輪機操作及保養等各項作業。
2.遵守國際標準之相關規定,於航行作業或泊港時,參與輪流當值。
(二)需配合機關業務需要,調整工作所在船舶;本署現有2艘公務船,分別執行遠洋與近海漁業巡護工作,其中執行遠洋巡護任務,每年需隨船出海為期約6個月。
(三)其他事務詳見農委會主管法規網站漁業公務船舶船員職掌(網址:https://law.coa.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FL052292)。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於招募日期時間內依說明七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報名,郵寄地址:80672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船務科收。
(二)請留電子郵件(無則免)及白天可聯絡之電話(含市內電話、手機)及通訊地址,未註明完整者不予受理。
(三)倘資格不合、資料不齊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俾利郵寄。
檢附文件:
(一)寄件資料:
1.報名表(請依提供制式報名表填寫,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履歷所述之經歷證明、受訓證明、執業證書(照)等影本文件。
(二)甄試當日現場繳交資料:
1.寄件資料影本之正本文件,查驗後歸還。
2.漁船員體格檢查證明書(含胸部X光及膽固醇、三酸甘油酯等生化檢查,附件2)。
※請事先至公立醫院辦理漁船員體檢,高雄地區大同、民生醫院可施做。若未攜帶或檢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筆試及面試;本資料收件後不退還※
招募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方式:
(一)書面文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採通知進行二階段筆試及面試方式。
(二)評分項目比重:
1.測驗:30 %:採筆試方式辦理,內容以「輪機員基本知能」方面專業問題採選擇題及問答題方式進行測驗。
2.面試:70 %
錄取方式:
(一)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署網站(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所附應徵文件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俾利郵寄。
(二)招募人數: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備取資格效期4個月。
(三)由本署遠開中心通知正取人員報到時間、地點,並依業務需要指派工作地點。正取人員報到當日應攜帶學歷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如與報考檢附之證件不符,或未依規定日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另效期內若有新增遺缺,將逕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遞補序位遞補錄取。
(四)報到後試用3個月,考核適任者予以簽約正式僱用,試用期間敘輪機員十級335薪點。
洽詢資訊: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船務科:陳小姐(07-823-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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