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組員)~2023-06-15

徵才機關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組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6~2023-06-15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細心、耐心與熱誠,具團隊精神及主動服務熱忱。
(三)具圖書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圖書編目等相關業務。
(二)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書目資料庫及網頁等維護管理。
(三)「司法新聲」季刊及其他教務組出版品稿件彙整、印刷採購、寄送事宜。
(四)圖書系統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81號。
聯絡E-Mail tpi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報名資料(請以A4格式列印及依序用長尾夾夾妥),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教務組約僱人員(組員)」、通訊地址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12年6月15日前郵寄或親送「106034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81號」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人事機構收(以郵戳或本學院收文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及據實填寫(網址:http://www.mocs.gov.tw/,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查詢「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貼妥最近6個月2吋半身彩色相片。
2.自傳:含簽名或蓋章。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4.國民身分證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5.個人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二)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將由本學院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公告本學院網站(https://www.tpi.moj.gov.tw)。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係提列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之前一日止,每月報酬以28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6,316元);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2)2732-8552曹先生(人事機構);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306教務組李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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