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8-08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1階280薪點(38,948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8-06~2025-08-08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商管、地政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市(國)有財產管理業務(含排占、活化、利用、處分、清查)。
2.舊欠稽催、債權聲請支付命令及債權憑證、移送強制執行等。
3.視機關業務需要,配合調整工作內容。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錄取者先予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及格續僱至114年底)。115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4年考核結果與115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8月8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逕至本頁下方點選「我要報名」填具簡歷表後點選「報名送出」,另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僱人員」(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聯絡E-Mail ww1317@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吳小姐 06-2160216#1255
電子信箱:ww1317@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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