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契約駐衛警~2025-05-04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契約駐衛警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5-04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身分
2、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
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
3、任職醫學中心一年以上或地區、區域醫院、機(關)構三年以上,相
當工作經驗之保全人員,具有專業證照者。
4、熟諳電腦WORD、 EXCEL及POWER POINT作業系統操作。
5、如具有政府採購證照(或採購經驗)、監視器及資訊相關專長、管理
及操作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6、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
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8、本俸加工作獎金約36,890元 (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
新進人員進用後前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9、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一年以上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
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工作項目 1、綜理院區警衛勤務、安全維護工作、群眾事件處理及應變計畫策定。
2、負責門診、急診、病房、院區暴力防治及緊急事件之支援勤務。
3、負責駐警隊保全勞務採購、排班、勤務督導、履約管理及驗收結報
等。
4、監視器設備及錄影畫面之監控與管理。
5、處理駐警隊隊部文書作業行政事項工作及各項費用支出、財產設備
等管理業務與維修申報。
6、配合執行消防巡檢、災害應變及各項災害演練。
7、視需要配合24小時三班院區巡察、門禁交通管制等輪值勤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選方式:
經資格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占總成績50%)及口試(占總成績5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未滿70分者不予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並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未符合招考資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薪資及福利:
1、工作時間8小時(三班輪值)。
2、薪資逐年調升最高可調升至51,020元。
3、值班加班費
4、國民旅遊補助。
5、年終獎金。
6、考成獎金。
7、享有公務人員相關福利措施。
工作地址 臺北榮民總醫院總務室駐警隊(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恕不受理;審核資格合格者通知考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 請檢附以下資料,並填具詳細聯絡地址、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以掛號信郵寄至「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總務室駐警隊石先生收」(信封請註明契約駐衛警察)。
3、 報名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⑴ 填妥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請自行至網站下載)。
⑵ 個人自傳(500 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⑶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請黏貼於報名表內)。
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
⑸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⑹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上述送審資料概不予以退還。
4、聯絡人:總務室駐警隊石先生;聯絡電話:(02)28757003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