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3~2025-04-30 |
資格條件 | 1.學歷: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2.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20元/月。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本處綜合及榮民(眷)服務照顧等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註: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如有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300-1號(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於114年4月30日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無則免附)、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五等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標準,核予月薪新臺幣3萬8,920元。 6.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300-1號,聯絡人:孫先生,聯絡電話:(08)752-2717分機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