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新臺幣37,800元/1人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17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大學以上畢業學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依「114年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說明如下: 1.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 (1)本市校園性別事件申復案件(含個案)及性別主流化總窗口。 (2)市府性別平等委員會業務窗口單位(大會+社教。)暨本局校園性 別事件檢視會議。 (3)國教署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含提報計畫、年度成果、核銷)。 (4)提供社會局有關學校未滿20歲懷孕個案服務成果統計。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辦理防制校園霸凌: (1)召開本局校園霸凌防治諮詢委員會、校園霸凌防治審議委員會。 (2)本市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生對生霸凌事件補助款核撥銷事宜。 (3)彙整本市校園霸凌案件及霸凌管制系統資料庫等。 (4)協辦防制霸凌各項增能研習及活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推動正向管教: (1)召開本局教師審議委員會、審議小組會議等相關事宜。 (2)彙整本市師對生校園事件管制作業。 (3)協辦本市申請國教署一般性補助款「推動正向管教」相關業務。 (4)協辦本市正向管教增能研習及活動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 |
聯絡E-Mail | pp489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重要日期期程如甄選簡章第4頁附件一)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17日17時止,一律採寄送電子郵件報名,以寄送電子郵件時間為憑。 (二) 報名文件: 1. 填寫報名表(如甄選簡章第5頁附件二,需附相片加蓋私章),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資料掃描檔。 2.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方式:報名資料表合併掃描成1份電子檔,標題書明「應徵114年度學務輔導人力」,請電子郵寄至承辦人黃小姐信箱pp4897@gov.taipei,並務必以電話聯絡本案承辦人,倘逾時送達或未以電話聯繫承辦人,致使承辦單位無法知悉並收到報名資料,責任自負。 相關資訊如附件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