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限身心障礙之不定期契約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4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具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 具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四、 具備政府機關(構)實務工作經驗並熟悉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CGBA)等系統者為佳。 五、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業務所需加班者為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 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預決算審查及查填調查表相關事宜。 (二) 開立會計記帳憑證、各類憑證整理及保管相關事宜。 (三) 協助清理會計懸帳等事宜。 (四) 協助辦理預算控管、經費執行及內部審核相關事宜。 (五) 協助辦理預算控制系統資料維護、增(改)修功能等事宜。 (六) 其他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會計處) |
聯絡E-Mail | AC0120@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7,800元。 五、進用日期:自到職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916、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