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業務助理(限身心障礙之不定期契約人員)~2025-04-2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限身心障礙之不定期契約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4~2025-04-2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具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 具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四、 具備政府機關(構)實務工作經驗並熟悉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CGBA)等系統者為佳。
五、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業務所需加班者為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 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預決算審查及查填調查表相關事宜。
(二) 開立會計記帳憑證、各類憑證整理及保管相關事宜。
(三) 協助清理會計懸帳等事宜。
(四) 協助辦理預算控管、經費執行及內部審核相關事宜。
(五) 協助辦理預算控制系統資料維護、增(改)修功能等事宜。
(六) 其他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等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會計處)
聯絡E-Mail AC0120@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7,800元。
五、進用日期:自到職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916、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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