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7-26

徵才機關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內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自提等費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7-20~2023-07-26
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經歷專長:具土木土木相關學經歷背景者、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有汽(機車)駕照、政府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臨時施工路權核發、建築管理、廳舍及活動中心營繕、防災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填列報名表(請貼相片,含600字以內簡要自傳),檢附畢業證書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辦理報名。(請於投遞履歷之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及建設課約僱人員職缺)。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俾利郵寄。)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
五、 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六、僱用期間:預計自112年8月1日(依實際報到日為準) 起至112年9月27日止,或本育嬰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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