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3-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2-20~2025-03-05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理、工 科系所畢業 (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土木、化工等相關學系背景者尤佳。)。(二)工作經驗1年(含)以上(具備學術或企業單位等負責環保業務相關經驗為佳,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文件。)(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協助辦理事業廢棄物管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審理、自主及專案勾稽現場查核案件等)及一般廢棄物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周休二日。(三)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繼續僱用。)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聯絡E-Mail a005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並於信封下角註明「廢棄物管理科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人:陳小姐,(04)22289111#66436。
(二)報名應徵文件,含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一式1份):
1.履歷含自傳、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粘貼或列印3個月內2吋照片,註明聯絡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4.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
1.書面資料(佔20分:學歷10分及工作經驗10分)。2.面試(佔80分:廢棄物及資源回收認知50分、言詞表達15分、儀態表達15分)。
(五)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視需要擇優面試。
(六)錄取通知方式:於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
(七)本案甄選錄取正取2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