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15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及一般公文處理能力。 4、樂觀進取、認真負責,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機關任務分配工作者,曾擔任職務代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會計及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7樓(會計處) |
聯絡E-Mail | vac121223@mail.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專區「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4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會計處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字樣)。 2、應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工作報酬:比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之規定支薪(第5職等,以280薪點計薪,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 4、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職務代理人員至分配結果,分配之次日起第16日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2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至3名。 6、通信報名地址: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7樓會計處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571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