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11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7~2025-04-11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要件:
1、 國內外大學校院以上畢業者。
2、 具國會聯絡實務經驗,並熟諳立法院議事程序及運作者尤佳。
3、 具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4、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二、 其他事項:
1、 依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5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3,750元。
2、 本職務係代理考試分發助理員所遺業務,聘期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日之前1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職缺人員到職日為準),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 16日解聘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工作項目 一、 負責立法委員與本部之聯繫窗口:包括協調會、公聽會、記者會、服務案件及相關議題資料之蒐集。
二、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會聯絡小組(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
聯絡E-Mail chn1312@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4月11日前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國會聯絡小組林宇珊小姐收(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林小姐,電話:(02)773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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