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16

徵才機關 臺東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4-06~2025-04-16
資格條件 (一) 徵才機關:臺東縣警察局。
(二)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電機工程職系技佐1缺職務代理人)。
(三) 職稱:約僱人員。
(四)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 有效期間:公告日起至10日內。
(六)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輪值執勤作業,負責接收、傳遞與執行防情(海嘯)警報命令及協助災害防救應變。
(二) 防情設施之維護,含空襲警報器、防情有線電話、防情無線電話等之保養維修。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5巷96號(臺東縣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
聯絡E-Mail windwave@mail.ttc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聯絡E-Mail:windwave@mail.ttcpb.gov.tw。
(二) 聯絡電話:089-334142 蔡先生。
(三) 報名方式:
1、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4月16日(公告之日起至10日內)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白處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 男性報名人員須附服役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方式:
1、本職缺代理民防管制中心電機工程職系技佐提列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列職缺,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薪資待遇:本案職缺為約僱4等250薪點(依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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