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專員~2025-04-1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7~2025-04-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並以公共衛生、醫護或其他醫事相關科系(所)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精神病人社區支持服務業務。
二、精神病友多元社區生活方案發展計畫之推動及管理。
三、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支持服務資源布建計畫之規劃、推動、補助及管考。
四、本司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相關業務窗口。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聯絡E-Mail mpyun128@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王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6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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