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18 |
資格條件 |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 (三)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天文氣象地震相關行政業務及辦理行政庶務。 (二) 辦理園區車輛管理及各類財產及物品管理及採購等各類行政庶務性業務。 (三) 協助辦理園區各類行政庶務及設施修繕維護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秘書室行政課) |
聯絡E-Mail | stan@anw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4年10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4.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影本、5.工作經歷證明影本、6.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於114年04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行政課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聯絡電話:03-384-1310 徐永聰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