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15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四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2.精熟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者尤佳。 3.工作態度細心、認真負責,且善於溝通協調,須能配合工作加班者。 4.具有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5日止(二)。 備 註: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非調整職系派令)。 5.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工作項目 | 一、公共工程建設管理。25% 二、公園路燈、水利工程(含排水設施)維護管理。25% 三、天然災害復建及搶修工程。25% 四、公用事業、城鄉計畫及各項工程勘查規劃作業。15%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
聯絡E-Mail | sarah8763551@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連絡方式:聯絡E-Mail:u0921952253 @gmail.com。電話:03-8751321#191 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