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助理教授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3~2025-06-02 |
資格條件 | 一、本校進用師資及資格條件如下: (一)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助理教授應具備資格第一項,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公共行政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二)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之任用限制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1條不得任用情事。 (四)具備實證研究能力與潛力,近3年內應至少於TSSCI期刊發表1篇論文,且為第一作者,研究領域須與本校教學發展方向(如智慧警政、海巡治理、公共安全、跨域數據應用等)相關。 (五)新聘教師經聘任後,須於本校海洋巡防科兼辨行政工作至少五年 。 (六)本校海洋巡防科為進一步強化教學實務結合,廣納具多元能力之人才以優化師資結構,爰訂定以下優先考慮條件,以增加彈性: 1、強調海巡法治與實務並重,新聘教師若曾有於艦艇服務之經驗,能結合理論與現場實務,提升教學與輔導之專業度,「曾具艦艇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2、2030雙語政策著眼於國際化趨勢,已是我國全球化的重要戰略之一,且警察專業英文亦屬特考科目之一,「可支援專業英文(一般警察、消防、水上)授課者」優先考慮。 3、新聘教師需兼辦行政業務,具備相關經驗者可迅速上手並符合實際工作需求,「具政府機關相關行政經驗或校務行政歷練3年以上者」優先考慮。 4、具公法(憲法、行政法)領域研究與教學經驗3年以上,需可開設憲法、行政法、人權公約與多元文化等科目。 二、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依序說明姓名、性別、年齡、現職、通訊地址、連絡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經歷、第一及第二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及自傳)。 (二)身分證件影本、大專院校教師證件影本、碩、博士學位證書、服務機關在職證明及其他經歷證件,或有助於了解申請者背景之資料(如證照等)。 (三)近五年研究著作目錄(含共同作者、篇名、刊載期刊卷期或出版社)及代表或專門著作。 (四)除代表或專門著作外,上述資料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並加註封面(註明應徵人姓名),1式10份。 三、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應備齊前項文件,親送至本校海洋巡防科辦公室(樹人樓5樓)報名。 (二)報名期間:114年5月23日(星期五)至114年6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截止,逾時不候。 (三)本校完成資格審查程序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試教,俟完成所有甄聘程序後,將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人員。 (四)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還。 (五)本校海洋巡防科電話:(02)22308512#2560、2561 或人事室林組員電話:(02)22308512#2113 四、其他:新聘教師自校內甄聘流程完成之次學期起聘。初聘聘期為1年,續聘第一年聘期亦為1年,爾後續聘聘期均為2年。 |
工作項目 | 負責助理教授教學工作及兼辦海洋巡防科科務行政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
聯絡E-Mail | ljc1112@cc.tpa.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校海洋巡防科電話:(02)22308512#2560、2561沈主任 或人事室林組員電話:(02)22308512#2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