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徵求 辦事員(預估缺)~2023-06-15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預估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5~2023-06-1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情事,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研考業務、為民服務、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近捷運國父紀念館站)。
聯絡E-Mail ar8443@fn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檢視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PDF檔)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分機2103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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