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徵求 臨時人員(動物保護員)~2023-06-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動物保護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6-01~2023-06-04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熟悉動物管制業務並處理動物管制案件及實務操作經驗至少1年以上尤佳。
3. 具手( 1 .3 ~3 .5 噸手排貨車)或自排駕駛執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與熟稔車輛機械相關知識。
4. 知悉動物收容所作業流程、動保法及TNVR相關知識與具文書/資訊處理能力。
5. 體力良好,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細心,具服務熱誠與良好的溝通及領導統御能力,重視團隊合作觀念。
6. 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工作項目 1. 協調及安排園區籠位與外勤案件處理等工作。
2. 南區管制案件追蹤管理、南區特殊管制案件及列管區域案件現場稽查追蹤與協助隊員解決問題。
3. 南區管制業務所需物資及車輛管理。
4. 隨時與北區管制業務聯繫協調。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市動保園區(新屋區藻礁路1668號) 工作時間:通知上班日起,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得依業務需求調整) 1. 早班:8:00~17:00。(為主) 2. 必要時,支援午班:14:00~22:00。 3. 必要時,支援急難救助班: (1)午班:14:00~22:00(公家機關上班日)。 (2)早班:9:00~17:00(公家機關非上班日),輪休制。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允錄取)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 本職缺薪資每月32,425元。
5. 連絡電話:(03)3326742 分機506 何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