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二等書記官 |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7~2025-10-29 |
| 資格條件 |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19條資格之司法行政職系,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 職等以上,且曾任法院二等書記官職務3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和第28條、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院書記官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東院區(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士林簡易庭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或內湖院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2)2831-2321 分機6151 人事室王小姐。 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自行下載簡章、報名表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