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稅務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9~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訓練及格)。 (三)、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五)、本職務係預計114年11月14日出缺,於出缺日起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六)、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 工作項目 | (一)、營業稅稽徵件業務。 (二)、其他臨事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央路112號6樓 |
| 聯絡E-Mail | nh20355@ntbn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上傳下列證明文件(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為放棄甄選): (1)現職派令 (2)最近1筆銓審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其他相關專⻑證件(本項無則免附)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請務必確認履歷資料是否正確及完備,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擇期通知參加⾯談。 2、甄試後經錄取者,由本分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倘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3、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人事室徐先生,電話:03-5336060分機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