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副研究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0~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一) 具英語說寫流利,並能迅速閱讀、翻譯、撰寫金融專業性報告、法規及新聞報導等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合格或相當程度以上),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另具有國際事務(例如WTO國際組織、區域貿易協定、國際組織活動規畫等)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金融、會計、資管、法律、商學等與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金融、會計、資管、法律、商學等與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二) 不得在本局任用情形: 1. 依公務員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2. 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有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聘用之情事(如:雙重國籍),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外國銀行在台子行及分行之監理業務。 (二)辦理國際組織相關業務及國際金融情勢之分析與研究。 (三)辦理相關專案之分析與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板橋車站大樓19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
| 聯絡E-Mail | hjlin@banki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程序) 1.請填具本局聘用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banking.gov.tw/)、個人自傳(約500字)、最高學歷證件(如有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認證資料)、工作服務(離職)證明文件、考績或考核資料、英語能力測驗成績單(或證書)影本、相關證照及其他可足資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14年11月10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E3MA== 2.將所需附件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局聘用副研究員每月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及「本會及所屬機關聘用人員聘僱人員進用及評核作業要點」自424薪點起敘(月酬標準:依個人條件敘薪,每月約新台幣70,596~96,903元,單一薪點,無任何加給或津貼);本職缺將視錄取情形酌增備取名額若干名。 (三)聯絡電話:(02)8968-9887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