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3~2023-06-06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交通管制設施改善及派工資料彙整等工作。40% 2.易肇事路口(段)、易壅塞路口(段)交通工程配套改善計畫、交通寧靜區規劃、設計及執行。20% 3.道安會報、道路考評等相關工作之執行。20% 4.協助交通相關業務。10%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二)待遇:月薪36,316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2年6月6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交通工程科約僱技術員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10035807@mail.tycg.gov.tw(03-3322101轉6854)。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候用,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