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3~2023-05-17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情事,且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人員。 3.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且具有2年以上畜牧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本所豬隻相關的獸醫與生物安全業務。 2. 辦理本所養豬相關試驗研究。 3. 協助辦理豬隻飼養管理及繁殖推廣業務。 4. 協助辦理養豬產業輔導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12台南市新化區牧場路112號 |
聯絡E-Mail | zhchen@mail.tl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2年5月17日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並依序合併掃描上傳所列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4)現職派令。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獸醫師證書。 (7)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2. 符合資格者本所擇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 本甄選職缺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6-5911211,分機2023,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