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含)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以上(含)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工程招標及履約管理相關業務。 2.工程規劃、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審查相關業務。 3.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之控管相關事宜。 4.航空城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之協調處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4樓(民航局機場工程處) |
聯絡E-Mail | chin@mail.ca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錄取),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機場工程處 林小姐 電話:(02)877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