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交通車隨車人員(鐘點制) |
職系 | 無 |
名額 | 1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7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者)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 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具愛心、耐心。 (二) 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各機 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 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 中應迴避進用。」之情事。 (三) 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 隨交通車提供搭乘學生之安全維護與照顧、家長聯繫、車上事件處理及學校 (二)交辦事項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上學-恆春線(恆春起站)、屏北線(高樹起站)、沿海線(佳冬起站)、屏 南線 (萬丹起站)、沿山線(內埔起站)、市區線(九如起站)、東港線、 鹽埔線及新潮線(本校起站)。 放學-學校(潮州)返回各路線起站 |
聯絡E-Mail | tt7972769@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進用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交通車經費計畫。 (二)工作時間:上午5:30~8:30,下午3:30~6:30(上午三小時、下午三小時)。 (三)工作報酬: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計支(176元/小時)。 (四)報名方式:報名表即日起至111年7月18日至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或至本校學務處索取。報名者均應填寫報名表並繳附下列文件:(各項證件影印本請一律用A4紙張並請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1份(黏貼於報名表上)。。 3.其他專長經歷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五)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規定,於進用專職人員前將查閱應徵者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特此敘明。 (六)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1方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