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 徵求 書記~2023-07-14

徵才機關 彰化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14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現職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1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甲等須2年以上),且能配合假日加班者。
(四)具採購證照及經驗者尤佳。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議會(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64號)。
聯絡E-Mail emily@mail.ch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意者請於本(112)年7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證件影本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或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三)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或書面審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平日上班時間請洽:(04)7222125-1181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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