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6~2025-03-12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服務熱忱及有意願返鄉留任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
聯絡E-Mail | ao598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3月12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自述)。並請上傳附件資料及檔名註明應徵民政課書記職缺:(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語言、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人選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予從缺。 3.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