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徵求 主任~2021-04-07

徵才機關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9~2021-04-07
資格條件 一、現敘人事行政職系。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主管職務者。
三、現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四、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五、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人事室業務。
工作地址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聯絡E-Mail e-p128@mail.k12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缺外補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0C327BC610BA471E)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林小姐電子信箱(e-p128@mail.k12ea.gov.tw)。
二、 本職缺同時於教育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教育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三、 請於110年4月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37061514)
五、聯絡地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報名期限:自民國110年3月29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7日截止。
八、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
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
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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