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4,916元)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2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22~2021-04-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以攝影相關科系為佳。 2.須具良好攝影技巧,並熟悉攝影、錄影及影音播放器材之操作,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請檢附相關實績或作品證明。 3.熟悉網路社群媒體之經營及管理。 4.應工作需要須配合假日加班。 |
工作項目 | 1.本館舉辦活動及接待之攝影、錄影,及影像後製作與保存。 2.本館簡報室之管理及設備維護。 3.本館官方網站影音資料庫、社群媒體之經營及管理。 4.協助本館紀念品、文創品之庫存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國父紀念館(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0年4月1日前寄達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推廣服務組約僱助理及應徵者姓名和白天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523姜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