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9-28~2021-10-05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 工作項目 | 1.社勞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民族路40號 |
| 聯絡E-Mail | 90256@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0年9月5日前,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 (含相片及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掛號郵寄新竹市民族路40號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彭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不受理報名。 二、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71彭小姐。 四、代理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酬:三等220薪點(27,434)。 六、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