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1-05-31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5-25~2021-05-31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2.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或因機關業務需要指派辦理其他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聯絡E-Mail djhsi19910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可空白至少300字以上(自傳空白視同資格不符)並附照片,請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歷任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其他: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採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電話:04-26872101轉411人事室蔡小姐。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職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告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或註銷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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