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04~2020-09-14 |
資格條件 | (一) 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需具汽、機車駕駛執照。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農經課農地農用證明、水源回饋金、山坡地巡查、查報業務及文書資料處理等相關業務,需熟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軟體。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
聯絡E-Mail | AM044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請於109年9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 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五) 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 (六) 相關經歷資料。 二、薪資標準:每月新臺幣24,300元。 三、進用期間:109年10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四、報名期限: (一)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二)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 (02)24931111轉132 秘書室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