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7-14

徵才機關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月支報酬34,250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7-09~2021-07-14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2.具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者。3.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4.具公務機關約僱人員、臨時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
聯絡E-Mail daren126@ttdaren.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110年7月14日前採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財經課約僱人員」),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備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裝訂成冊。三、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五、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六、寄送地址:臺東縣達仁鄉公所人事室收(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聯絡電話:(089)702249分機612蔡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