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儲備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08~2021-03-12 |
資格條件 | 請詳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110年管理員職務儲備約僱人員甄選簡章及報名簡歷表」(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sld.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
工作項目 | 擔任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10年3月8日(星期一)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止,以掛號方式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務必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所人事室,郵遞區號:236019,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聯絡電話:(02)22748959#116、117】或親自報名(以報名表件送達本所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報名簡歷表(請留下日間可聯絡到本人之電話)、簡章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sld.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三)應繳下列文件(一律使用A4紙張格式): 1、報名簡歷表1份。(含具結書,如有其他戒護經歷或訓練,請一併檢附)。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請於正式僱用報到時繳交,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四) 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所具知能條件,四等250 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約 31,175元、五等280 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約 34,916元 (五)全部報名表件,概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報名所繳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變造情事者,經查明後撤銷參加甄選或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