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28薪點起敘(新臺幣42,640元)計酬。 |
職稱 | 約聘社工督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7~2021-03-24 |
資格條件 | 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規定者,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者。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擔任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執行與推廣。 (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年度計畫規劃執行。 (三)督導非保護性個案服務。 (四)督導館務運作及規劃、活動方案辦理、資源聯結等。 (五)社工員個案、行政、教育等督導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市(本局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
聯絡E-Mail | shurou@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應考資格證明暨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請彩色掃瞄)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3373413黃小姐。 二、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口試(含專業考題)。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於110年4月9日於本局網頁公告公告初審資格符合名單、甄選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網址http://socbu.kcg.gov.tw/ →最新消息公告→人事徵才)。 三、錄取名額: (一)正取1人,視成績酌增備取若干名,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4個月內有效或經通知遞補而無意願者,視為放棄備取資格。 (二)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三)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候用性質,日後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