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徵求 技佐~2021-08-05

徵才機關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正取1名,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7-28~2021-08-05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獸醫科系畢業。
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取得獸醫師執照後之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經驗,且成績優良者。
工作項目 一、動物用藥品違法查緝取締及生產經營管理
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及違規戶處罰輔導
三、草食動物防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60號)
聯絡E-Mail kate@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或紙本報名:
(一)線上報名:
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1.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件;6.獸醫師證書;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8.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紙本報名:
非現職人員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取得獸醫師執照後曾任獸醫相關職務二年以上經驗且成績優良之服務證明等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逕寄【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60號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人事室收】。
二、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四、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本職缺報經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得自行遴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
六、工作內容詢問請電03-9602350分機300黃股長;其他疑問請洽03-9602350分機401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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